博汇集团关联企业海江化工因超标排放废气被罚10万元
10月29日,淄博市生态环境局官网信息公开新增行政处罚公开信息中,一则鲁淄环(桓台)罚[2026]4号,涉及博汇集团控股企业山东海江化工有限公司(简称“海江化工”)。这则“淄博市生态环境局桓台分局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海江化工因排污超标被处罚款10万元。
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海江化工2026年9月3日、9月4日RTO废气排气筒非甲烷总烃在线数据日均值分别为107.47㎎/m³、86.7㎎/m³超过《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限值60㎎/m³的要求,污染物超标排放,分别超标0.79倍、0.445倍。

海江化工因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第一百五十一条“排放污染物,应当符合污染物排放标准、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排污许可管理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要求”的规定。其处罚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第一千一百零七条“违反本法规定,超过污染物排放标准或者超过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排放污染物的,由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可以责令限制生产、停产整治;情节严重的,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责令停业、关闭。其中,污染物为工业噪声的,罚款数额为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规定。
企查查显示,海江化工成立于2012年10月19日,注册资本10亿元,所属地区为山东省淄博市桓台县。法定代表人寇亮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公司主要从事化工产品生产及工程塑料与合成树脂制造,业务覆盖化工材料的生产加工环节。

海江化工系山东海力化工有限公司100%控股企业,而山东海力化工有限公司三大控股股东为金光(中国)浆纸技术研发中心有限公司(持股51.94%)、山东博汇集团有限公司(持股34.6032%)、山东恒绿环保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持股13.4568%)。
(来源:鲁中晨报·齐风财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