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余姚:抓实法制审核关口 力保案件经得起检验
中国绿色发展网浙江讯(黄建华通讯员 张姝岚报道)翻开一本案卷,立案依据、证据链条、裁量计算……逐页核完,才在法制审核意见栏签下名字。在浙江省宁波市生态环境局余姚分局(以下简称余姚分局)每一份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出炉,都要经过这样一道道“体检”。截至今年8月底,分局共作出普通程序行政处罚决定15件、罚款160.92万元,办理行政复议3件、行政诉讼2起,已审结案件无败诉、无重大复议纠错。数字背后,是一张越织越密的法制审核网。
立规矩:三级审核管住办案全流程
过去,基层执法容易“重查处、轻程序”。今年3月,余姚分局出台《宁波市生态环境局余姚分局行政处罚案件办理规定(试行)》(余环〔2026〕1号),把规矩立在了前面——建立执法案件三级审核制度,明确立案、调查、法制审核、告知、听证、集体讨论、决定、送达、归档各环节的时限与文书要求,并将涉企经济影响评估、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衔接一并嵌入办案环节,让全流程有章可循。
“能不能罚、罚多少、证据是否充分、程序对不对,三级审核就是三道闸。”分局法规科负责人介绍,规定施行后,案件从调查终结到作出决定,法制审核成为必经节点,未经审核不得签发。
严把关:一把尺子量到底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生态环境行政处罚办法》中“初次从事行政处罚决定法制审核的人员,应当通过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取得法律职业资格”的规定,余姚分局已选配具备法律职业资格的专业人员专门从事法制审核,把关主体更加专业可靠。在案件审核中,余姚分局坚持“一案一核”。从轻处罚、减轻处罚,严格依据《宁波市生态环境从轻减轻处罚清单(修订版)》(甬环发〔2025〕35号)认定,今年1—8月从轻处罚5件、减轻处罚1件,均在法制审核中逐项对照条款、留痕可溯。
为避免同案不同罚,余姚分局统一裁量尺度,严格执行《长三角区域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裁量规则》(2026年8月27日前适用沪环规〔2024〕6号,8月27日起适用沪环规〔2026〕23号)。同时依法保障当事人陈述申辩权,已办理陈述申辩案件2件,做到有申辩必回应、有理由必采纳。
化争议:案结事了反向规范执法
行政争议能不能化解在早、化解在小,检验着执法规范水平。今年余姚分局办理的3件行政复议、2起行政诉讼,已审结案件无败诉、无重大复议纠错,其中2起经协调实现实质性化解。
余姚分局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并坚持逐案复盘:败在哪里、风险在哪里、一线该如何改,形成“争议办理—反向规范”的闭环。一纸复议决定书,往往成为一堂面向执法一线的法治课。
强本领:以案促学锤炼执法队伍
审核严不严,根基在队伍。余姚分局常态化开展案卷评查,聚焦事实证据、法律适用、文书规范逐项核查,发现问题立即督促整改;今年已组织法律法规培训8场次、“我讲我的办案经”案例分享2期,执法人员全覆盖,把评查发现的问题变成培训的活教材,以评促学、以案促改。
“法制审核不是挑刺,而是为规范执法兜底。”余姚分局下一步将建立案卷法制审核“初审清单+复核清单”双清单,对文书格式、法律适用、裁量适用逐项打钩留痕,并每季度通报各所案卷质量评分,推动执法质量从“事后把关”走向“全程护航”。
